南宁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是怎样的?



				
				
掉进米缸的猫
83032 次浏览 2024-05-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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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回答 (3条回答)

2024-05-29 15:17:06 回答

住建部明确规定公积金异地贷款应按以下流程办理: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接受职工的异地贷款业务咨询,并一次性告知贷款所需审核材料。
职工本人或其委托人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提出申请,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根据职工申请,核实职工缴存贷款情况,对未使用过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或首次住房公积金个人住房贷款已经结清的缴存职工,出具《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
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受理职工异地贷款申请后,向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核实《异地贷款职工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证明》信息真实性和完整性。核实无误的,应按规定时限履行贷款审核审批手续,并将结果反馈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对职工异地贷款情况进行标识,并建立职工异地贷款情况明细台账。
缴存职工在异地贷款还贷期间,如住房公积金个人账户转移,原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及时告知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和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转入城市公积金中心应在接收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后,及时对异地贷款情况重新标识和记录。
异地贷款出现逾期时,缴存城市公积金中心应配合贷款城市公积金中心开展贷款催收等工作,根据贷款合同可扣划贷款职工公积金账户余额用于归还贷款。

2024-05-29 15:17:06 回答

John_4347  回答数:90224|被采纳数:87  2015-11-25  16:55:04  南宁异地公积金贷款流程  1    、贷款对象:      在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缴存住房公积金的在职职工和在职期间缴存住房公积金的离退休职工,或其他符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而确认的借款人。      2    、贷款要求:        (一)具有合法有效身份;        (二)具有完全的民事行为能力;        (三)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有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四)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        (五)具有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合同或相关证明文件;        (六)符合委托人规定的有关贷款的住房公积金缴存条件;借款申请人为在职职工的须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同时,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正常缴存包括按月连续缴存、预缴、补缴住房公积金),且申请贷款时处于缴存状态。        对于经中心审批同意,处于缓缴状态的单位,其职工在满足建立住房公积金账户    12    个月(含)以上,且足额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    12    个月(含)以上的条件下,可以申请贷款。        (七)提供委托人认可的担保;        (八)借款人夫妻双方均无尚未还清的住房公积金贷款和住房公积金政策性贴息贷款;        (九)符合委托人规定的其他条件。      3    、贷款所购房首付款规定:        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等政策性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    90%    ;购买其他性质住房的贷款额度不得超过房屋评估价值或实际购房款(以两者中较低额为准)的    80%    。

2024-05-29 15:17:06 回答

南宁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
  1、连续6个月以上按时足额缴存住房公积金(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
  2、具有稳定的职业和收入,信用状况良好。
  3、有按期偿还贷款本息的能力。
  4、有合法有效的购房合同或协议。
  5、已交付20%以上的房款。(首次申请纯公积金贷款的首付为20%,再次申请的首付为30%;无未结清商业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为30%,有未结清商业贷款申请组合贷款的首付为40%。)
  公积金贷款程序:
  1、提出申请。借款人凭身份证就近到中心各相应营业网点领取住房公积金贷款申请表,填写好后同时提交所需有效证明材料。中心自受理之日起10个工作日内做出是否准予贷款的决定。
  2、签订借款合同。中心准予贷款后,借款人与中心委托的银行签订借款合同及相关合同,并到住房局办理房屋抵押登记。
  3、划拨贷款。借款合同生效后,按借款合同的约定将贷款资金划入售房单位帐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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