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5日,据国家质检总局官网消息,2015年第四季度,国家质检总局共抽查了北京、天津、河北、辽宁、吉林、黑龙江、上海、江苏、浙江、江西、山东、湖南、广东、广西、重庆、四川、陕西等1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118家企业生产的118批次沙发产品。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
厂拒检" src="http://static-news.17house.com/web/toutiao/201609/22/14745222031007555910.png" width="550" height="125" border="0" hspace="0" vspace="0" title="国家质检:2批次沙发不合格 还有2厂拒检!" />
据悉,本次抽查依据QB/T1952.1-2012《软体家具沙发》等标准的要求,对沙发产品的23个项目进行了检验。抽查发现有2批次产品不符合标准的规定,涉及到木制件用料、加工,沙发座、背及扶手耐久性项目。另外,大连市甘井子区豪镁家具厂和上海市奉贤区头桥飞龙沙发厂在抽查中拒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