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亚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什么,有谁知道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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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020 次浏览 2024-05-27 提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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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5-27 回答

三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家庭主要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三亚市市区非农业户籍三年以上,且均在本市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未婚或离异不带子女的人士可以单独进行申报,但年龄须在35周岁(含)以上。 离婚人士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间应满三年且不在一起共同生活者。 三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 违反计划生育的家庭应当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完毕后,方可依照前款规定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父母、未婚子女等。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2024-05-27 回答

三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家庭主要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三亚市市区非农业户籍三年以上,且均在本市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未婚或离异不带子女的人士可以单独进行申报,但年龄须在35周岁(含)以上。 离婚人士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间应满三年且不在一起共同生活者。 三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 违反计划生育的家庭应当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完毕后,方可依照前款规定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父母、未婚子女等。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2024-05-27 回答

三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 (一)家庭主要成员至少有一人具有三亚市市区非农业户籍三年以上,且均在本市区范围内实际居住或工作。 申购经济适用住房,应当以家庭为单位按照规定程序提出申请。未婚或离异不带子女的人士可以单独进行申报,但年龄须在35周岁(含)以上。 离婚人士申购经济适用住房,离婚时间应满三年且不在一起共同生活者。 (二)家庭人均年收入和家庭人均现有住房建筑面积低于市人民政府公布的标准。 违反计划生育的家庭应当按照人口和计划生育有关法律法规接受处理完毕后,方可依照前款规定申购经济适用住房。 家庭成员相互之间应当具有法定的赡养、扶养或者抚养关系,包括申请人及配偶、父母、未婚子女等。申请家庭成员中已享受保障性住房政策或者已作为其他家庭成员参与保障性住房申请的人员,不得再次参与申请。 三亚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住房保障资格审核工作实行市、区、社区居委会或市、主管部门、企事业单位三级审核、两级公示的工作机制。单位、社区居委会具体负责保障性住房资格的前期审核工作,负责政策咨询、初审、入户调查、审核评议及公示工作。

2024-05-27 回答

你好,三亚市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是: 申请经济适用住房的,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一)申请人具有三亚市城镇非农业户口; (二)申请人家庭无住房或者自有住房人均建筑面积低于16㎡(含16㎡); (三)申请人家庭2009年人均可支配收入低于17520元; (四)申请人家庭未享受过政策性住房(政策性住房包括房改房、单位集资房、经济适用房); (五)申请家庭成员之间应具有法定的赡养或抚养关系,包括:(1)配偶;(2)父母;(3)未成年子女;(4)已成年但因残疾或重大疾病不能独立生活的子女;(5)父母双亡且由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作为监护人的未成年或者已成年但不能独立生活的孙子女和外孙子女;(6)根据相关法律规定认定的其他人员; (六)申报人未结过婚,且年龄达到38岁以上的,可以单独作为家庭户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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