谁有咸阳市廉租房公示申报条件有哪些?



				
				
宜瑞科技
87372 次浏览 2024-06-02 提问
55

最新回答 (4条回答)

2024-06-02 回答

咸阳市廉租房保障对象及申报条件如下: 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1、城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根据我市2009年城市经济综合水平,城区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月收入345元以下(含345元)。 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每年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市民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须具备条件。 (一)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 (二)低保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三)无自有性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含14平方米)。 咸阳市廉租房保障方式如下: 我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货币补贴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咸阳市廉租房申请与核准标准如下: (一)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提供资料 1、低保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2)咸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及其复印件。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家庭成员户口薄(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5)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租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住房情况证明须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 (6)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2、低收入家庭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家庭成员户口薄(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4)单位和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经济来源和收入现状证明。 (5)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租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住房情况证明须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 (6)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二)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应当由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低收入家庭应由户主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咸阳市城区廉租住房申请表》,共一式两份。如上述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资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规范的,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计算。资料齐备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调查、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张榜公布;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形成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资料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经区民政部门认定后,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相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认定,并迅速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交接相关资料。

2024-06-02 回答

咸阳市廉租房保障对象及申报条件如下: 廉租住房保障的对象为城市低收入家庭。 1、城区低收入家庭认定标准。 根据我市2009年城市经济综合水平,城区低收入家庭标准为人均月收入345元以下(含345元)。 城市低收入家庭的收入标准、住房困难标准等以及住房保障面积标准,实行动态管理。今后每年由市住房保障主管部门和市民政部门共同制定,并报市政府审定后向社会公布。 2、低收入家庭申请廉租住房保障须具备条件。 (一)本市城镇常住非农业户口居民。 (二)低保家庭或经民政部门认定的低收入家庭。 (三)无自有性住房或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在14平方米以下(含14平方米)。 咸阳市廉租房保障方式如下: 我市城区廉租住房保障实行货币补贴和实物配租相结合。 货币补贴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发放租赁住房补贴,由其自行承租住房。 实物配租是指向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难家庭提供住房,并按照规定标准收取租金。 咸阳市廉租房申请与核准标准如下: (一)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应提供资料 1、低保家庭应提供以下资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2)咸阳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存折及其复印件。 (3)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及其复印件。 (4)家庭成员户口薄(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5)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租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住房情况证明须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 (6)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2、低收入家庭应当提供以下资料: (1)廉租住房保障申请。 (2)申请家庭成员身份证明及其复印件。 (3)家庭成员户口薄(夫妻双方同是本市户口但不在同一户口本的应提交结婚证,离婚的应提交离婚证或协议书)及其复印件。 (4)单位和社区出具的家庭成员经济来源和收入现状证明。 (5)申请人夫妻双方单位和社区出具的住房情况证明。无房户要出具租房的租赁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月租金);借住的需提交借住证明(注明房屋座落、面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不足14平方米的住房困难户需提交房产证。住房情况证明须所在单位、户口所在社区加盖公章。 (6)申请人两寸彩照两张。 (二) 申请廉租住房保障,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1、申请廉租住房保障的低保家庭,应当由享有最低生活保障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低收入家庭应由户主作为申请人,向户口所在区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提出书面申请,并如实填写《咸阳市城区廉租住房申请表》,共一式两份。如上述申请人不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申请家庭推举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的家庭成员作为申请人。 2、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收到廉租住房保障申请资料后,应当及时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并向申请人出具书面凭证。对申请资料不齐全或者不规范的,受理时间从申请人补齐资料的次日计算。资料齐备后,应当自受理申请之日起30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人口、家庭收入、家庭住房状况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调查、审核、对初审符合条件的张榜公布;对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形成初审意见,并将初审意见和申请资料一并报送区民政部门,经区民政部门认定后,相关资料及时报送区住房保障主管部门。 3、区民政部门应当自收到相关资料之日起15日内,就申请人的家庭收入是否符合规定条件进行认定,并迅速向街道办事处(镇人民政府)交接相关资料。

2024-06-02 回答

你好,只要有咸阳经济适用房的申请条件就可以申请,以下可供参考:  咸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一)有咸阳市市区城镇户口(含符合当地安置条件的军队人员)或市人民政府确定的供应对象;      咸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二)无房或现住房面积低于市区人均平均住房面积以下的住房困难家庭;      咸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三)家庭收入符合市人民政府划定的收入线标准;      咸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四)市人民政府规定的其他条件。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由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依照陕办发[1990]6号文件规定核准其购房面积。购房人必须按照核准的购房面积选购经济适用住房,不得跳档选购。      咸阳经济适用房申请条件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按照下列程序办理:      (一)申请人持家庭户口本、身份证、所在单位或街道办事处出具的家庭收入证明和住房情况证明,以及相关证明文件向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咸阳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      (二)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收到申请及《申请表》后,应对申请人提供的相关资料进行核查,符合条件的,应予以公示。公示期限为30日。公示后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在《申请表》上签署核查意见,注明应购买的面积标准,作为申请人的购买凭证。      (三)申请人持经过签署核查意见的《咸阳市城镇居民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申请表》,到开发建设单位选购经济适用住房。购买面积原则上不得超过核准面积。购买面积在核准面积以内的,按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公示价格购买;由于套型原因,购买面积略超过核准面积的部分,按标准的价格购买;购买面积超过标准面积的部分,由购房人按相同区位商品房价格补交差价。超面积部分的差价款由售房单位在办理产权证时交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上缴市财政,作为廉租住房基金。      (四)申请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后,按规定办理权属登记。房产部门在办理产权登记时,应当分别注明经济适用住房、划拨用地。其中如有超标准面积补交相应差价的,也应当注明补交差价的面积。    参加集资、合作建房的对象,必须符合本规定第二十六条规定的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的规定。凡已经享受房改政策购房、购买了经济适用住房或参加了集资、合作建房的人员,不得再次参加集资、合作建房,严禁任何单位借集资、合作建房名义,变相实物分配或从事商品房开发。      集资、合作建房的销售,实行开工前预售的方式。由集资、合作建房单位按《咸阳市集资建设住房管理暂行办法》的规定,向市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申请转售审批。      鼓励房地产开发企业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开发建设用于出租的经济适用住房,享受经济适用住房的优惠政策,出租给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条件的对象。按购房面积标准,申请市价格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经济适用住房行政主管部门确定租赁价格,每年公布一次。承租人退租住房后,只要符合购买经济适用住房的条件,仍可申请购买经济适用住房。      个人购买经济适用住房、集资、合作建房在取得房屋所有权证并住满5年后方可上市出售。出售时,应按《咸阳市已购公有住房、经济适用住房上市交易管理办法》的规定执行。      经济适用住房购买人以市场价出售经济适用住房后,不得再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如需换购,必须以届时经济适用住房价格出售给已取得经济适用住房资格的住户后,方可再次申请。

2024-06-02 回答

1、(秦都保障性住房)玉泉西路 咸阳市住房公积金中心玉泉西路二期24.41万平方米3954套公共租赁住房新建项目,已有16栋高层进入主体施工阶段;秦都区马泉花园2.16万平方米432套进入基础施工阶段 2、(市级)渭阳新村廉租房建设项目  工程概况:咸阳市碱滩路,框剪结构,五栋高层,建筑面积约126000m2。其中A标段:9#楼,30层(21870M2)、11#楼,33层(24000M2);B标段:13#楼33层及地下车库,(32000M2);C标段12#楼,33层(24000M2)、15#楼,33层(32000M2)

扩展回答

2021咸阳市房价

以及那里房子比较好我打算5,想知道现在房价怎么样,交通方便.1回去看房子

咸阳市公积金怎么提取咸阳市住房公积金能代提吗

由于自己有套房子了,里面有些钱想拿出来 毕竟放里面也没什么用,想取出来!

咸阳市在哪买家具

咸阳市在哪买家具

陕西 咸阳市的房子

谁知咸阳市秦都区704厂附近有没有70多平方的新房子啊,本人以后要在这里工作了所以要买房,知道的给说下,谢谢

陕西省咸阳市有哪些装饰公司

请问咸阳有哪些装饰公司。请把地址联系方式和联系人也提供上,谢谢!

咸阳市经济适用房

请问咸阳市没有经济适用房吗,如果有该如何申请,需要有什么条件啊

相关问题

页面运行时间: 0.062633037567139 秒